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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主题:
关于征求全市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收费标准政策调整方案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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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时间:
2017年03月16日 - 2017年0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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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单位:
365网站滚球盘
根据省物价局《关于明确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苏价费[2016]161号)文件精神,本着收费标准既要促进全市机动车安检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又与居民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原则,现结合成本监审及座谈会征求意见情况提出如下定价方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拟调标准
1、机动车安检收费基准价格为92元/车次(除三轮汽车、摩托车、拖拉机外),上浮幅度不超过20%。二轴以上的每增加一轴加收不超过30元/车次。
2、三轮汽车、摩托车、拖拉机检验收费不调整,继续执行不超过60元/车次的标准。对第一次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进行复检时不得收费。二次及以上复检时,按规定标准减半收取。
以上收费标准包含所有安全技术检验项目以及与安全技术检验相关的复印、照相、拓印码模等必要服务内容。
二、有关要求
1、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单位均须按规定的收费政策执行,各检验单位可根据自己的经营情况,在规定的幅度内审慎确定本单位的具体收费标准,提前一周对外公示并告知市物价、质监、公安部门。同时,保持价格水平相对稳定,调价周期不少于6个月。
2、切实规范收费行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要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规定,不得利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手段强制要求车主接受其他服务并收费,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自立项目收费、分解项目收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文件依据、计费单位、价格投诉电话等予以公示并适时更新,接受社会监督。
如对上述方案有意见或建议,请于3月23日前反馈市物价局收费管理处。联系电话:85216544,传真电话:85099590,邮箱:ntwjjsf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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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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