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价办[2011]307号
市局各处、室、分局、中心:
2011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在省局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牢牢把握“稳物价促发展、惠民生促和谐”的工作主线,积极履行价格调控、监管、服务职能,圆满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市局获得市以上先进集体称号19个。
一、突出抓好价格总水平调控。我局坚持把稳定物价总水平作为首要任务,采取一系列调控措施,抑制物价过快上涨势头。1-11月市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上涨5.1%,低于全省平均涨幅0.4个百分点,为全省第12位。预计全年CPI涨幅5.0%左右,在全省平均水平以下。一是强化价格综合调控机制。制定《2011年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实施意见》,建立了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制度和市级价格调节基金,审慎把握政府定调价项目出台的时机和标准,及时发放困难群体物价补贴。二是强化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应急机制。加强重要生产、生活资料价格监测,建立与苏、锡、常等市蔬菜价格对比体系。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异动,《受寒冷天气影响蔬菜价格明显上涨》、《花生价格半年上涨四成》等22条预警信息分别被国办和省办录用。修改完善应急预案,在食盐抢购风潮中,及时向政府通报情况,组织应急检查、舆论引导、协调货源保障,得到市政府领导肯定。三是强化政策宣传和信息引导机制。编发《价格调控联席会议简报》11期、《南通价格参考》10期、《南通价格工作》28期;加强与各媒体合作,通过电视台游动字幕、电台《今日物价》、南通日报《价格视窗》等栏目宣传价格政策,以专访、走进电台直播间等形式,就平价商店建设、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汽车维修网开通等组织专题报道。加强网络舆情监管和引导,实行常态化管理。举办“12358”价格举报电话开通十周年、《江苏省涉案财产价格鉴证条例》实施五周年纪念活动。推行市区主要集贸市场摊位费明码标价,指导、督促列入第一批改造升级的10个农贸市场设立价格信息显示屏。
二、突出优化价费政策环境。一是进一步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对41个部门的2320家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年审,注销收费许可证212本,纠正28家单位的违规行为,取消涉及22个部门和单位的31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减负1500多万元。落实紫菜、文蛤初加工企业享受沿海开发优惠电价政策,相关企业年减少支出300多万元。积极配合行政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工作,梳理进驻政务中心各部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向市政府提出了暂停征收6项收费、对省级以上开发园区等企业减免28项收费、降低2项收费的建议。二是对去年制定的运用价格杠杆促进沿海开发、服务业发展和扶持船舶工业的价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组织促进新兴产业、港口物流的优惠政策专题调研。三是运用价格杠杆促进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对3家企业实施惩罚性电价、18家企业实施差别电价,淘汰落后设备100多台,促使9家企业完成节能改造;对24家环评为红色、8家环评为黑色等级的企业,随水价征收的污水处理费分别在现行标准的基础上提高0.3元/立方米和0.5元/立方米;对市区II、III承压地下水资源费标准按照水位浮动加价。四是组织各类专项价费检查活动,全年查处价格违法行为19件,实行经济制裁296.66万元,其中退款14.73万元,没收280.71万元,罚款1.22万元。开展超市“明码实价我先行”活动,创建明码实价示范店(柜组)54家。
三、突出关注民生价格热点难点。一是精心服务“菜篮子”工程建设。对市区1个农副产品批发市场、56个集贸市场,实行摊位费备案。实行公有市场降低20%摊位费三个月的政策,市区降低摊位费80万元。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上半年共免收通行费17.6万元。对南通农副产品物流中心建设过程中的15项收费、市区菜市场升级改造中涉及的15个工程建设收费,分别减免20%-50%。对市区农贸市场、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以及经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认定的“平价商店”,其用水按照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执行,降低0.4元/吨。二是大力推进平价商店建设。组织蔬菜生产基地、菜市场摊位费、超市蔬菜经营进场费专题调研,与商务局、市农委、供销等部门沟通协作,全市50家平价商店通过验收挂牌,建立监测日报、分工联系、现场抽查、督查考核等制度,开发“平价商店农产品价格监测系统”,保障平价商店长效发展。三是努力缓解停车收费矛盾。出台《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实行“五个统一”,明确5种免费停车对象。核定开发区公共自行车租赁收费标准(超过2小时的收费),鼓励市民低碳出行。对市区优化及新开辟的20条公交线路票价进行审核,进一步明确各项优惠政策。制定《市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缓解收费矛盾。四是加强商品房价格管理。按照市政府“普通商品房价格涨幅控制在9%以内”的目标,加大房价备案力度,共备案61个楼盘、217.53万平方米,平均备案价格比去年四季度下跌1.88%。贯彻《江苏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制定楼盘明码标价范本。规范各类政策性住房价格管理,共审核拆迁安置房23个地块的限定价和10个地块、177.32万平方米的限定价。五是开通汽车维修配件价格网,已有15家4S店、汽修厂家在网上公示配件价格、工时价格、加工费等信息1万多条。
四、突出规范管价治价行为。一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严格按运行电子化、信息透明化、监督实时化的要求实施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分层次开展行政权力系统操作培训和岗位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全员对操作系统的适应性、运用意识和操作技能。按照“三集中、三到位”要求,制定下发实施意见,调整归并审批职能,成立行政服务处,配优配强人员。二是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对2008、2009年度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废止文件3个、待修订文件4个、继续有效文件14个。三是健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台帐登记制度和档案制度。年内3起行政复议案、2起行政诉讼案,均未发生败诉。四是强化价格认证和成本监审。组织专题宣传活动,完成价格鉴证1330件,标的金额6.05亿元。出台《南通市涉税财产价格鉴证操作办法》,开展市区500多个小区存量房价格信息采集工作。实施成本监审集体审议制度,加强定价项目成本跟踪调查。完成成本监审项目14个,核减不合理成本3224万元。五是进一步优化价格投诉举报绿色通道。出台《价格投诉举报快速处理规定》,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做到举报渠道更加畅通、受理更加快速、处理更加高效、反馈更加及时。建立网络发言人制度,做到主动应对、实名回应、依法公开。及时受理处置价格举报咨询,共受理1874件,其中举报55件,咨询1819件,实施经济制裁3.3万元。六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程。从价格纠纷专业调处、价格风险评估等十个方面,强化工作运行机制,整合网络、媒体、窗口、人力等工作资源,统一规范调处台帐格式,成功调处涉价矛盾纠纷17起,退款2.4万元。实行价格鉴证援助制度,对拖欠民工工资等7起案件,减免鉴证费近5万元。
五、突出推进作风效能建设。一是深化“五心”教育。以“在岗、在行、在状态”为主题,以“责任心、感恩心、关爱心、宽容心、平常心”为主要内容,开展“关爱一线牵”、“社区工作一日体验”等活动,向45户困难家庭捐献爱心款1.6万元。帮助两个文明创建结对社区解决突出问题,节约资金9万多元。积极争创市级文明行业“四连冠”。二是狠抓勤政廉政制度落实。组织“5.10”思廉日和“算好廉政账专题教育月”活动,狠抓勤政廉政制度落实;制定《市物价局行政执法监察工作规程》,完成执法监察项目5个,发放廉政反馈单71份。组织党员干部旁听法院庭审,“零距离”接受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三是加强作风效能建设。强化机关绩效考核,严格兑现奖惩。修订《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定期督查点评工作效能,开展政风行风专项评议。明确价格认证中心和价格信息中心岗位设置,组织竞争上岗实施定员定岗。会同市政协办公室在市政协委员中聘请20名特约价格监督员。开展岗位练兵活动,使全局人员在法规政策运用、价格管理实务、机关公文写作、电脑操作技能等方面的水平有明显提高。四是加强机关文化建设。开展优质服务品牌征集活动,征集品牌名称、主题口号三十余条。举办全市价格系统首届“和谐杯”文体活动暨纪念建党90周年演讲比赛。组织全体人员赴大别山老区接受革命传统教育。五是加强整体工作筹划协调。围绕整体工作目标,加强处室之间协调配合;加强与县(市)区局联络沟通,及时总结交流典型经验。工青妇、价格协会、老干部工作等都取得了好成绩。
在2011年工作中,我们主要存在两个问题:一是对新形势下如何缓解社会关注的民生价格热点问题有待进一步探索;二是对如何提高队伍的素质能力、以适应价格工作新形势的需要有待进一步深化。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加倍努力,再创佳绩!
二O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